设为首页收藏本站
扫描小程序二维码发布信息

天府生活网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搜索
城市大秀场
查看: 2462|回复: 0

四川男子不满情人劈腿捅其70刀 一审被判死刑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12-7-6 09:41:3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报讯 (记者章程、练情情)现年40岁的四川男子程某平,面对已婚情人提出的分手请求仍不愿放手,几度请求复合都遭拒绝,愤而70余刀将情人捅死。随后为免罪行败露,程某平又40余刀杀害与情人合租的有孕室友。昨日上午,身背3条人命的程某平,被广州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,赔偿受害人家眷费用共计40余万元。程某平当庭表示不服,请求上诉。被害人家眷则表示接受判决结果。  据悉,本案被告人程某平,现年40岁,四川人。据程某平供述,2010年5月,他在供职的白云区某货运公司认识了年方30岁的李某水。“当时我知道她曾经结婚了,还有个孩子,但她和丈夫感情不好,没住在一同,曾经商议好要离婚了。”不久后,程某平和李某水树立情人关系。

  随后,在两人交往的1年多时间里,程某平宣称对李某水付出太多,“金钱上我就为她破费了10多万元”帮她买衣服,买化装品和首饰,“不时满足她的请求”,还借了5万元给李某水的姐姐。
  2010年10月,由于“手紧”,程某平还挪用了公司货款4万余元,带着李某水一同逃到岳阳开起了一家服装店。不久后,在李某水的提议下,两人又在海南呆了一段日子,但最终李某水还是决议回到广州。
  “回广州后不久,她就要和我分手。”程某平狐疑李某水是不是背叛了自己,“她上班发廊的老板娘通知我,她又有其他男人了。”当晚,程某平来到李某水的出租屋楼下,“亲眼看见她上了一个50多岁老头的商务车”。
  不甘遭背叛,程某平随后找李某水质问,但女方只是提出分手请求,“我为她付出那么多,为什么还要和我分手。”程某平再三劝说李某水顽固己见,但对方态度坚决,坚持一定要分手,心有不甘的程某平遂产生了“若再劝她不成,索性把她杀死,大不了玉石俱焚”的报仇念头。
  去年6月23日9时,程某平来到李某水位于白云区机场路的某出租屋内,再次提出“不要分手”的央求,但依旧被拒绝。怒火中烧的程某平遂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,连续捅刺李某水的头面部、颈部及胸背部等全身70多处,致其死亡。
  随后,当程某平正在清算现场血迹时,李某水的合租室友邓某慧正巧走出卧室。程某平为避免罪行败露,赶紧抓住跑回卧室的邓某慧,拿弹簧刀朝她的头面部、颈部、胸背部等全身40余处捅去,致使邓某慧当场死亡。邓某慧当时怀孕三个月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发表回复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